关于中国传统礼仪常识

时间:2022-07-15 05:11:19 作者:天下 字数:12321字

礼仪是人们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人们可以根据各式各样的礼仪规范,正确把握与外界的人际交往尺度,合理的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中国传统礼仪常识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中国传统礼仪常识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之称,“礼”在传统社会无时不在,出行有礼,坐卧有礼,宴饮有礼,婚丧有礼,寿诞有礼,祭祀有礼,征战有礼等等。这里的“礼”包含了传统礼制的精神原则与传统礼仪行为两大部分,礼义是礼制的精神核心,礼仪制度是礼义精神的外在表现,二者关系密切。这里只就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礼仪择要介绍:

行走之礼

在行走过程中同样注意人际关系的处理,因此有行走的礼节。古代常行“趋礼”,即地位低的人在地位高的人面前走过时,一定要低头弯腰,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对尊者表示礼敬,这就是“趋礼”。传统行走礼仪中,还有“行不中道,立不中门”的原则,即走路不可走在路中间,应该靠边行走;站立不可站在门中间。这样既表示对尊者的礼敬,又可避让行人。

见面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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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丧祭之礼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丧祭之礼作为生者对死者寄托哀思的礼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既要充分地寄托哀思,又不能伤及生者的身体,这就需要对丧祭时间的长短及表达方式,都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而这也就是中庸之道在丧祭之礼中的运用了。

先说丧礼。《礼记·杂记下》:“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丧服四制》亦云:“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这里,已为服丧者规定了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既要哀,又须“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而如何把握这其中的“度”呢?《礼记·丧服四制》明确提出: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子女为父母服三年之丧,既能充分地表达丧亲之痛,又不至于毁伤身体,这便是丧礼中的中庸之道。故孔子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礼记·三年问》还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并对三年之丧的具体时间也作了界定。

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礼记集说》引石梁王氏曰:“二十四月再期,其月余日不数,为二十五月。”这实际上也是在尽量缩短服丧的时间。而且,即使在二十五月期间,服丧者倘有疾病,也还是可以变通的。《礼记·杂记下》记孔子的话说:“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既要服丧,又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可“毁瘠为病”,这不能不说是中庸之道的双向调节机制在起作用。

再看祭礼。《礼记·祭统》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而所谓“时”,即是指祭祀的次数既不能“数”,也不能“疏”,应该恰到好处。正如《礼记·祭义》所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而如何才能做到不烦、不忘呢?这又需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古代所制定的春、夏、秋、冬“四时之祭”(《礼记·祭统》,后世改为春节、清明、七月之望、十月之朔),便是既不“数”又不“疏”,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祭祀之礼。而这一礼仪之所以被延续了两千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