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创业政策介绍

时间:2022-07-15 05:10:23 作者:天下 字数:23476字

宜宾出台新规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那么到底有哪些优惠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宜宾创业政策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来了!

一是实施农民工市内就业工程

◆支持宜宾籍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凡首次进入市内用工企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三年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助,每人最多享受三年。

◆对市内企业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在宜宾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宜宾本地农民工,对新开工项目使用本地农民工占项目农民工总数50%及以上的,可用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开工项目使用本地农民工占项目农民工总数50%及以上的,可申请用金融机构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等额置换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是实施农民工创业兴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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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工在20个中心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贴;对获得高级职称的农民工,在中心城区、县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所需资金均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对获得中高级职称的农民工来宜宾就业的,享受市、县(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措施》指出,严格执行实名制、总包直发、工资专户、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建立宜宾籍农民工集中输入地法律援助维权协作机制,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代书代拟法律文书等。

实施农民工政治激励工程

《措施》指出,要做好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每村储备2名以上30岁左右农民工村级后备干部。加大从优秀农民工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注重从优秀农民工中定向招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聘用专业性岗位人员。推荐优秀农民工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并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市上每年召开一次农民工大会,评选十大创新标兵、创业标兵、岗位标兵。大力宣传农民工创新创业先进典型。

实施农民工组织保障工程

《措施》指出,市、县(区)、乡镇(街道)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管理专职机构。建立健全农民工党组织,对党员集中的农民工党组织,市、县(区)两级在党费中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各县(区)要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网格化动态管理措施,对农民工工作实行月督查、季小结、年考评,对作风不实、违规违纪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农民工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严防企业、中介机构、公职人员相互勾结,骗取财政资金,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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